各市、区住建局,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,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评估行为,依据《房地产估价规范》(GB/T 50291-2015)以及近年来房屋重置价格评估的具体情况,经研究,决定对2020年度房屋重置价格评估中结构等级参考标准说明、房屋重置价格层高增减率、房屋耐用年限及残值率进行调整(详见附件)。
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各市、吴江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考施行。
附件:1.苏州市房屋重置价格结构等级参考标准说明
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0年6月12日